很多本科生同学在法律论文的写作中不存在问题意识,通篇都在阐述一些众所周知的道理,如概念、内涵、特征等,这些问题严格来说也要写一些,但是一笔带过就行,不宜长篇大论。因此,写论文不能漫无目的,而是应该要有问题意识。
     所谓问题意识,就是在写论文的过程中必须明白你到底要写什么,想表达什么样的观点,想解决什么样的问题。如果你在写作之前还没有搞清楚这些问题,那建议你先暂时搁笔,先阅读材料,先整理思路,等想清楚这些问题了,再动笔也不迟。
     例如,有个同学想研究夫妻财产制。这个题目本科生写还是不错的,贴近生活,但是这位同学在写的过程中不停地论述什么是夫妻财产制、夫妻财产制有哪些特点、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历史变化、国外夫妻财产制是怎么样的,等等。写得相当零散,根本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样的观点,他似乎仅仅在阐述一些众所周知的知识。这样的写法我们曾经将之叫做教科书式样写法。
     同学们要记住,教科书上写的,是大家公认的道理;而论文上所写的,乃是一家之言。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,同学们就需要在论文中写自己的观点,而不是写通说,就可以避免陈腐的教科书式写法。而带着问题进行思考,则是论文写作的金钥匙,它将引领你走上写作的通途,否则你写着写着,只会觉得路越来越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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